凤凰花园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安装及运营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7 14:41
来源:
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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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花园小区内(具体位置以出租人指定位置为准)。
2、电动车棚安装标准
2.1、安装数量及规格:拟新建安装2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棚,车棚:17米*2.5米,单面*2个,配置充电设备约6台、充电口约72个。
2.2、投标人自行加装电表,出租人提供接入点。
3、标段划分:1个;
4、合同租赁期限:5+3年。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安装运营项目业绩。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全部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出租人进行审查。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时,可以直接与投标人签订租赁合同。有效投标人只有2家时,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从招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报价单原件;
2、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详见《资格审查表》);
3、投标人信息表原件。
投标人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密封在包装袋里,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材料递交成功以投标人通过公司账户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到帐的当日核准生效。逾期任何一项材料缺失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联系方式
1、出租人: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10:00。
3、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24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6楼602室。
4、联系人:何先生 0791-83960732(工作日时间09时-17时)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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