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A1楼、B1号楼、A2号楼(1-2层)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1 11:32
来源:
产业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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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租条件
本项目产业园A1号楼、B1号楼及A2号楼(1-2层)配套用房招租,出租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依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经济开发区宁远大街1450号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产业园。
2.2项目规模:
A1号楼总建筑面积5552.14㎡(其中:1层建筑面积1889.55㎡;2层建筑面积1934㎡;3层建筑面积1556.29㎡;平台层建筑面积172.3㎡)。
A2号楼1层建筑面积:1857.13㎡;A2号楼2层建筑面积:2045.21㎡。
B1号楼总建筑面积5550.26㎡(其中:其中:1层建筑面积1888.37㎡;2层建筑面积1934㎡;3层建筑面积1556.29㎡;平台层建筑面积171.6㎡)。
该项目支持整体租赁,亦可按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分割租赁。
2.3招租范围及经营要求
本次招租面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建议经营业态为:便民餐饮、特色小吃、快递驿站、美容美发、装修建材等生活配套类项目(严禁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及违法违规业态)。
2.4租赁期限:5年。
2.5租金标准:面议(租金支付方式同步协商确定)。
2.6装修要求:租户需按照房源实际情况及经营需求,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我司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备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7其他: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
3.承租人资格要求
3.1 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3.2 承租方若是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承租方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则该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承租方若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则该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方法
4.1接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4.2实地勘察:如需实地了解房源情况,可提前致电预约,由我司工作人员陪同勘察。
4.3信息披露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6日。
5.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拟出租资产现场、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公众号上同时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6.1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 0791-82182351(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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