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关于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17 18:44
来源:
集团企管部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减免租金的政策文件精神,现将集团关于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减免政策
1、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于2022年内已被列入疫情封控区、管控区的出租房屋,按中高风险地区标准予以减免6个月租金。年内新增划为封控区、管控区区域的房屋,继续按中高风险区域标准减免。
2、存在转租行为的,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减免政策。转租方应当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人。其中,集团公司只承担减免对转租人的租金,转租中存在租金差价的,由转租户与最终承租户另行协商,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3、最终承租户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二、执行政策主体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轨道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减免的执行主体。
三、享受政策对象
承租集团公司经营性房屋并签订合同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微企业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助企 纾困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四、办理减租流程
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出租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出租企业通知承租户并给予减免。老承租户实行“免审即享”新模式,集团将梳理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承租户,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予以减免。
五、受理时限
政策申请截止2022年8月31日(若年内有新增享受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政策的情况,请于2022年底完成申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产公司-商业管理部:胡祥蓉13979129063/0791-83960732
地产公司-商管事业部:陈菁13177777189/0791-83961113
物业公司-商业管理部:陆宇13672226638
产业园-综合部:吴飞飞 18579111401
集团-企业管理部:聂嘉颖15797761977
分享到:
下一篇: 629.58万人次!客运量增长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