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专用电话、邮箱和信箱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3-05 00:00
来源:
集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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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开门纳谏,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专用电话、专用邮箱和专用信箱。现公布如下:
专用电话:86365848
专用邮箱:ncgdqzlxjy@163.com
专用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新天地一号楼 邮编:330038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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